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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26 14:3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毕业生,户口迁移,咸宁户口,咸宁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指南

内容简介

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事项名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6号国务院5月31日签发实施)。申请条件:无限制条件办理材料:1、凭高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部门签发的《毕

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事项名称:

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6号国务院5月31日签发实施)。

申请条件:

无限制条件

办理材料:

1、凭高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须省毕办签章)。(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户口迁移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间: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8:00-12:00 15:00-18:00冬天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派出所(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三号桥派出所:07158232553

一号桥派出所:07158267828

岔路口派出所:07158136834

双鹤派出所:07158180628

十好桥派出所:07158322499

永安派出所:07158322419

浮山派出所:07158121281

马桥派出所:07158811017

官埠派出所:15727151633

甘棠派出所:07158323217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户籍所在派出所窗口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2、内部审批:治安部门审核→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3、户籍所在派出所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出证明》或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4、申办人员凭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