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即将开始啦!有志到农村锻炼的大学毕业生们,还不赶快行动起来去报名?方法如下:
1选聘数量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000人左右。
其中:武汉市70人、黄石市60人、襄阳市100人、宜昌市90人、十堰市110人、荆州市70人、鄂州市30人、荆门市70人、黄冈市120人、孝感市60人、咸宁市25人、随州市25人、恩施州120人、仙桃市15人、天门市20人、潜江市10人、神农架林区5人。
2选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班级主要干部(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3. 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4.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 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7. 身心健康。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选聘:
1. 国家“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
2. 硕士、博士研究生;
3. 涉农专业和城镇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
4. 回原籍所在县(市、区)工作的毕业生。
3报名方法
选聘工作于6月启动, 8月份基本结束。
1.网上报名
6月10日9:00至6月22日16:00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实行分市(州)定向报考,每位考生填报一个职位(应聘去向),并缴考务费30元,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确认报名情况(具体操作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完成报名手续和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报名结果查询
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湖北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三份,笔试时交监考人员一份、面试时交市(州)党委组织部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党组织公章,应届毕业生需加盖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3.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7月3日上午8:3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180分钟。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6月27日9:00至7月3日8:30,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带齐以下证件,否则不得入场:
(1)本人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学校(单位)审核的《湖北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须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或教务部门出具证明);
(5)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
考生进入笔试考场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取身份证复印件、《湖北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证明材料,以备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全省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以市(州)为单位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省委组织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部分市(州)仍达不到比例的,结合应聘人员个人意愿进行网上调剂,请考生注意查看网上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实施,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发布。
5.考核
面试结束后,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省委组织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示。各市(州)统一组织考核,由市、县党委组织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派出考核组,到应聘对象毕业学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还可以通过与应聘对象面谈等方式,考核其应聘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吃苦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能力等。考核结束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
6.体检
各市(州)委组织部对拟选聘对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体检结束后,以市(州)为单位将拟选聘对象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聘对象。7.培训与录用岗前培训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向县(市、区)分配选聘人员,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与选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全省统一培训后,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岗前培训。
全省岗前培训结束后,选聘人员未按市(州)、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岗的,取消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