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开设职工个人账户: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
5、《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6、职工工资表及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新设立单位: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开设职工个人账户:
2、新录用员工: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