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咸宁大学生跨省市转学申办户口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29 08:4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大学生,跨省市转学,咸宁申办户口,咸宁大学生跨省市转学申办户口指南

内容简介

户口登记(大学生跨省市转学申办户口)事项名称:户口登记(大学生跨省市转学申办户口)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自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第6条。2、《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生转学办理户口迁移凭据的

户口登记(大学生跨省市转学申办户口)

事项名称:

户口登记(大学生跨省市转学申办户口)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自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第6条。

2、《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生转学办理户口迁移凭据的通知》(鄂公办法[]15号)。

申请条件:

符合教育部门转学条件的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办理材料:

1、高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2、转入学校同意转入的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移证(原件拟留);

4、转入学校学生集体户户主信息(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间:

法定时限:无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8:00-12:00 15:00-18:00冬天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派出所(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三号桥派出所:07158232553

一号桥派出所:07158267828

岔路口派出所:07158136834

双鹤派出所:07158180628

十好桥派出所:07158322499

永安派出所:07158322419

浮山派出所:07158121281

马桥派出所:07158811017

官埠派出所:15727151633

甘棠派出所:07158323217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户籍所在派出所窗口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2、内部审批:治安部门审核→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3、户籍所在派出所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或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4、申办人员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